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58

158.当我发现我在

158.当我发现我在灵里在太阳系之外的星空中旅行(这从状态的变化和看似持续约十个小时的移动明显可知)时,最终听见灵人在某个星球附近说话,后来也被我看到。当我接近他们时,在一番交谈后,他们说,别处的来访者有时到他们这里来,与他们谈论神,却混淆了他们的思维观念。他们还指出这些来访者所来的途径,这使我意识到,他们是来自地球的灵人。当我问他们以哪种方式混淆他们时,他们说,这些灵人声称,人必须相信分为三个位格的神性,尽管他们将这三个位格仍称作一位神。当他们检查这些来访者的思维观念时,他们的观念却显示为一个分离的、而非连续的三位一体。有的视这三位一体为彼此交谈的三个位格;有的视两个位格坐在一起,第三位听从他们,并从他们那里出发。然而,他们将每一个位格都称为一位神。他们怨声载道地说,这些来访者通过想三位、说一位把他们弄糊涂了;而事实上,人当照自己所说的那样去想,照自己所想的那样去说。

与我同在、在世时曾是牧师和传教士的那个灵人此时接受检查,以查看他对一位神和三个位格持有哪种观念;他显示出三位神,但这三位神联结起来形成一位。不过,这三合一却表现为不可见;因为它是神性。当他呈现出这种观念时,给人的感觉是,他在思想父,却未思想主;他对不可见之神的观念无非是对在其初始中的自然界的观念。因此,自然界的至内层就是他的神性,以致他能轻易被引诱承认自然为神。要知道,在来世,任何人对任何事物的观念都活生生地呈现出来;每个人以此方式被检查他在信仰事务上的思维和觉知。对神的观念是每个人思维中的首要观念;该观念若是纯正的,就是将他与神性,进而与天堂联结的手段。

然后,当这些灵人被问及他们对神持什么观念时,他们回答说,他们认为神并非不可见,而是以人的形式显为可见。他们不仅凭内在觉知,还凭祂作为一个人向他们显现而知道这一点。他们补充说,他们若按照某些来访者的观念,真的认为神是不可见的,因而没有形式和品质,根本就无法思想神,因为凡像这样的不可见之物无法落入任何思维观念。听到这里,我蒙允许告诉他们说,他们以人的形式思想神是对的,我们地球来的许多人也持类似观念,尤其在思想主的时候。我又告诉他们说,古人也这样思想,并讲述了我们圣言中有关亚伯拉罕、罗得、基甸、玛挪亚和他妻子的故事,即:他们看见了人形式的神,承认他们所看见的神是宇宙的创造者,并称祂为耶和华;这一点也出自内在觉知。但这种内在觉知现已在基督教界丧失了,只存留在拥有信仰的简单人当中。

属天的奥秘 #4609

4609.“利亚的使

4609.“利亚的使女悉帕的儿子:迦得,亚设”表服务于外层良善与真理的良善与真理。这从“利亚的使女悉帕”的代表清楚可知,“利亚的使女悉帕”是指辅助的情感,这种情感作为一种手段服务于对外层真理的情感(参看3835节)。“使女”表示服务产生联结的一种手段,如刚才所述(4608节)。她的“儿子”表示这种手段,其本质特征由“迦得和亚设”来代表;“迦得”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全能和全知,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信之良善,在外在意义上表示行为(3934节);而“亚设”在至高意义上表示永恒,在内在意义上表示永生的幸福,在外在意义上表示情感的快乐(3938, 3939节)。这些就是对雅各儿子的这次列举所包含的事物。至于它们如何连贯在一起,一个跟随另一个,一个包含在另一个里面,这在尘世之光中是无法看到的,除非这光被天堂之光照亮。然而,即便能被看到的事物仍具有这样的性质,任何话语都不足以表达它们。这是因为人类话语出于由存在于尘世之光中的事物所形成的观念。从天堂之光所形成的观念远远比这些世俗观念优越得多,以致任何话语都无法表达它们,它们仅在很小程度上在那些能将其心智从感官事物所形成的观念中抽离出来之人的思维中找到一席之地。

属天的奥秘 #4317

4317.就内在历史

4317.就内在历史意义而言,“因为那人在坐骨神经筋上将雅各的大腿窝摸了一把”表由于他们具有一种无法通过重生被根除的遗传性,因为他们不允许这种事发生。这从“大腿”的含义清楚可知,“大腿”是指婚姻之爱,因而是指一切属天和属灵之爱(参看4280节);因为“大腿窝”就是婚姻之爱,以及一切属天、属灵之爱与属世良善结合的地方(4277, 4280节)。因此,“摸它”,或损害它,以至于瘸了是指摧毁从这些爱所流出的良善。由于这事发生在雅各身上,故它表示这种性质从他传到他的后代那里,因而具有遗传性。“坐骨神经筋”(nerve of that which was displaced)表示虚假(参看4303节),在此表示源自遗传之恶的虚假。由此和整个思路可知,这种遗传性无法通过重生根除,因为他们不允许这种事发生。
他们具有这种遗传性,并且无法重生;这一点从圣言中有关他们的一切记载,尤其摩西五经中的以下经文看得非常清楚:
摩西召了以色列众人来,对他们说,耶和华在埃及地,在你们眼前向法老和他众臣仆,并他全地所行的一切事,你们都看见了;但耶和华到今日没有使你们心能明白、眼能看见、耳能听见。(申命记29:2, 4)
又:
我未领他们到我所起誓应许之地以先,这百姓今日里所作的计画我都知道了。(申命记31:21)
又:
我要向他们掩面,看他们的结局如何。他们本是极乖僻的一代,心中无诚实的儿女。我要除灭他们,使他们的名从人间消失,惟恐仇敌惹动我。因为他们是缺乏智谋的民族,他们里面毫无聪明。他们的葡萄树是所多玛的葡萄树,他们的葡萄是蛾摩拉田园出的;他们的葡萄是苦毒的,全挂都是苦的。他们的酒是大蛇的毒气,是虺蛇残害的头。这不都是积蓄在我这里,封锁在我府库中吗?(申命记32:20, 26-34)
其它地方,尤其耶利米书中的部分经文也提到这些事。
“摸雅各的大腿窝”,然后他就瘸了,就表示他们的遗传性;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何西阿书:
耶和华与犹大争辩,必照雅各所行的惩罚他,按他所做的报应他。他在腹中抓住哥哥的脚跟,壮年的时候与神较力;与天使较力,并且得胜,哭泣恳求。(何西阿书12:2-5)
就内在历史意义而言,此处“与神较力”是指他们坚持认为教会的代表要存在于他们当中(参看4290, 4293节)。由此明显可知,他们所拥有的这种遗传性源自雅各自己,这一点从更多目前不得不忽略过去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关于具体的遗传性,在当今的教会,人们都以为一切遗传之恶皆来自第一代父母,所有人都因此在遗传之恶方面受到诅咒。但事实并非如此。每个人里面的遗传之恶的源头在于他的父母和父母的父母,也就是在于祖父母和历代先祖。他们通过实际生活所获得、通过频繁实践或习惯可以说已经成为其秉性一部分的一切邪恶都会传给他的儿女,在他们里面变成遗传,这恶还伴随着从祖父母和先祖植入在父母里面的东西。来自父亲的遗传之恶更为内在,来自母亲的遗传之恶更为外在。前者无法轻易根除,而后者则能。当人正在经历重生时,来自最近父母的根深蒂固的遗传之恶就会被根除;但对那些未经历重生的人,或不能重生的人来说,它依然存留。这就是遗传之恶(参看313, 494, 2122, 2910, 3518, 3701节)。这个问题对于能反省的人,以及从以下事实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家族都有某种特定邪恶或良善,该家族凭此而有别于其它家族;这种特性如众所周知的,是从父母和先祖遗传来的。这同样适用于如今仍旧存留的犹太民族,该民族与其它民族截然不同,不仅能从它特有的性情被识别出来,还可以从它的习俗、言语和面貌被识别出来。
不过,很少有人知道何为遗传之恶。人们以为遗传之恶在于行恶,而事实上,它在于意愿、因而思想邪恶。遗传之恶就在意愿本身和源于此的思维中;它就是在它们里面、甚至在此人行善时也会将自己附着上的向恶的实际倾向。它通过当邪恶临到别人身上时所感觉到的快乐可被识别出来。这根深深向下隐藏,因为接受来自天堂,也就是经由天堂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内在形式本身被扭曲,可以说已经扭曲得变形了;以致当良善与真理从主流入时,它们要么被反射回去,要么被歪曲,要么被窒息。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如今对良善与真理的觉知不存在了,对重生之人来说,取而代之的是良心;良心承认从父母和老师那里所学到的为良善与真理。爱自己胜过他人,若其他人不尊敬我们,就向他们意愿邪恶,以报复为乐,以及爱世界胜过天堂,就出自遗传之恶;一切恶欲或邪恶情感也出自这一源头。人不知道这类事物就存在于遗传之恶里面,更不知道它们是天上情感的对立面。然而,在来世可以清楚显明,每个人通过实际生活引向自己的源自遗传之物的邪恶何等之多,以及他因来自这一源头的邪恶情感而距离天堂何等遥远。
雅各后代里面的遗传之恶无法通过重生而根除,因为他们不允许这种事发生。这一事实从圣言中的历史描述明显看出来;因为他们在旷野的一切试探中都屈服了,如摩西五经所记载的;后来在迦南地,一看不到神迹,也会屈服。然而,这些试探都是外在的,而不是内在的或属灵的。他们在属灵的事上不能受试探,因为他们不知道内在真理,也没有任何内在良善,如前所示;除了在他所知道或所拥有的事物方面外,没有人能受试探。试探就是实现重生的实际手段。这些事就是他们不允许重生的意思。关于他们在来世的状态和命运,可参看前文(939-941,3481节)。
大人和对应(续)
此处关于与总体上感官的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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